有需要的学员请拨打025-57670818,或24小时联系话:13851850569。开课时请携带相应材料来校交给老师或者直接发送电子档给老师。
【一、基本条件】
(一)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二)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详见附录①)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满足对应报考要求)社保缴纳证明。
(一)申报五级/初级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证书扫描件。大学专科及同等以上学历请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结果截图,大专以下学历若存在学历遗失的,请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应盖有公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3)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一年(含)以上(或学徒期满)证明,所在单位(应为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本省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二)申报四级/中级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证书扫描件。大学专科及同等以上学历请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结果截图,大专以下学历若存在学历遗失的,请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盖有公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3)参加晋级考试的考生,需提供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同时提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证明。由所在单位(应为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本省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4)社会从业人员直接申报四级/中级工的考生,提供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证明。由所在单位(应为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力部门开具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驻本省部队人员应提供本人证件复印件及团(含)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在职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
(5)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若为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在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盖章有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