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13851850569
  邮      箱:727925330@qq.com(学校专用邮箱)
 
  学校简介
  专业设置
  就业信息
  新闻动态
  在线报名
 
联系我们
 
市区校区地址:南京市山西路68号颐和商厦23楼 (苏宁电器旁建设银行楼上)
电 话:025-57670818
江宁校区地址: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22号楼一楼
电话:025-52137398、18051967623
24小时咨询投诉电话:13851850569   15051818742
联系人:周老师   胡老师   徐老师
 
专业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设置

起重工专业

人气: | 时间:2012/05/21 15:36:40| 关闭 | 复制

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首 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专业设置   |   校园荣誉   |   校园风采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2  南京宁鼓职业培训学校All Right Reserved  苏ICP备13024032号-1   南京电工培训 南京焊工培训 南京叉车培训 南京消防员培训
资格证书:苏安培第12022号 法人登记证书:苏宁民证字第060656 办学许可证:人社民3201003008017号
友情链接:
 
 
服务热线
025-57670818
025-52137398
在线客服:
周老师: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胡老师: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何老师: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徐老师: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